粤港澳大湾区是全国两会热词
连续十年写进政府工作报告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
两次“点名”粤港澳大湾区
在提及
“打造世界级科技创新策源地”和
“打造世界级城市群”的战略部署时
都专门明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目标
为激发湾区企业创新活力
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
助推产业升级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即日起
2026“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创新力
培育提升项目”正式启动!
申报时间
2026年3月31日—2026年6月20日
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创新力培育提升项目是由深圳工业总会联合广东省湾区新经济研究院、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商报、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广东创新竞争力经济研究院、香港商报等机构共同举办的一项公益性活动。旨在发挥深圳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的引领作用,通过搭建协同创新平台,促进湾区企业资源共享与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助力大湾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高地与高质量发展标杆。现将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类别
2026“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创新力培育提升项目”征集对象分为企业和人物两类,其中企业设“创新成就类企业”“高成长创新类企业”“未来创造之星类企业”;人物设“创新人物”,具体如下:
“创新成就类企业”
主要面向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4亿元的大中型企业,企业在所属领域实现突破性创新成果,并具备显著的行业示范效应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或管理创新方面具有标杆引领作用。
“高成长创新类企业”
主要面向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的高成长企业(年营收在3000万元—4亿元之间且企业成立时间在三至十年之间),企业关键技术在行业领域建立核心竞争优势,创新成果应达到国内同业领先水平。
“未来创造之星类企业”
主要面向初创期的优质小微企业(成立未满三年或年营收低于3000万元),企业具备技术创新能力,并且具有显著市场潜力和较大成长空间。
“创新人物”
长期重视或参与科技研发,带领团队在技术研发中取得重要突破,对行业技术发展起到推动或引领作用,为企业和行业的发展作出卓越贡献者。
二、征集条件
(一)凡依法注册地在大湾区9+2城市群的企业,近两年无安全事故发生且无环境违法记录,均属于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创新力培育提升征集范围。
(二)企业应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其产品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或填补国内外技术空白,具有一定产业化开发潜力。
(三)人物应是企业高层领导,或是在本行业内具备一定影响力或知名度的专家。
三、征集方法
“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创新力培育提升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统一受理“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创新力培育提升项目”征集工作。企业需登录深圳工业网(www.fszi.org)进入“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创新力培育提升项目”系统(http://gbai.fszi.org)完成资料填写工作,请务必先仔细阅读资料填写说明,再开展在线填报,本次活动征集工作仅接受在线提交资料方式,不受理其他形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请在系统上同步上传,请相关企业严格遵照征集要求,认真、准确地完成各项信息填写。
四、成果应用与服务
入选企业案例将收录于《2026“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创新力培育提升项目”年鉴》,作为展示企业创新实践、交流发展经验的载体。年鉴将定向推送至政府产业部门、金融投资机构、科研院所等主体,为企业搭建展示创新实力、拓展合作网络的重要桥梁,助力企业进一步释放创新潜能。
活动成果将通过深圳工业网、“深圳工业总会”微信公众号、权威主流媒体等平台开展专题宣传,展现大湾区企业创新风采。同时,入选企业及个人将优先受邀参加投融资交流会、主题沙龙、政企交流会等各类交流活动,享受政策解读、资源对接等精准化服务。活动主办方将搭建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投资机构及科研院所之间的合作桥梁,并持续提供投资孵化、市场拓展、人才培训、产业对接等多元化增值服务。
联系人
邓爱金 0755-82913156
周晓倩 0755-83688774
来源: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创新力培育提升专家委员会秘书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