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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2022年版)》

杨佳桔
2022-08-22 06:05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2022年版)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要求,为规范我省优质中小企业评价和认定工作,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创新驱动、市场带动、上下联动和持续推动,分层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分类促进企业做精做强做大,“十四五”期间,努力在全省推动培育十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一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千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评价认定

(一)基本条件

1.应在广东省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二)评价认定标准

评价认定工作执行工信部企业202263号通知规定的标准,其中,结合我省实际,设定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中的“特色化指标”。

(三)评价认定流程

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1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参与自评,并作出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2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并将初审通过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

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1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并作出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2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可根据工作实际就合规经营情况征求网信、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初审通过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

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开展实地抽查,视情况征求省有关部门意见,组织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授牌。

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

1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并作出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2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并将初审通过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

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开展实地抽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并将审核通过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行业协(商)会可协助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积极宣传工信部企业202263号通知和本实施方案,广泛发动中小企业参与优质中小企业评价和认定,但不得开展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的评价、认定、授牌等活动。

(四)到期复核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三年,已被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期前企业应及时重新提出申请,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流程复核,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三年。为加强政策衔接,在复核期间,原名单继续有效;在复核名单发布后,原名单自动失效,以复核通过的名单内企业为准。

三、培育扶持措施

(一)积极争取和落实国家、省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扶持政策;在省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中对专精特新企业予以倾斜支持;鼓励各地对专精特新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二)深入政银合作,引导银行机构针对专精特新企业推出专属融资方案;发挥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作用,支持优质中小企业融资;深化与境内三大证券交易所合作,开展专精特新企业股权融资对接专项行动,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加快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步伐。

(三)对承担国家和省重大项目的专精特新企业,探索择优赋予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揭榜挂帅”或自主举荐名额。建立多层次人才培训体系,实施“新粤商”培训工程,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免费参加省内外高级研修班培训。

(四)深入开展“专精特新万企行”、“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和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为每家专精特新企业配备一名服务专员,送服务、政策上门,实施精准培育。优化“粤企政策通”平台建设,开展涉企政策精准推送。进一步加强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组织“创客广东”大赛,支持优质中小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不断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精细化、个性化服务。

(五)鼓励大型企业将优质中小企业纳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开放产业集群图谱,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推进优质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等专项行动,推动优质中小企业稳步提升创新能力和成长性。

(六)发挥省(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形成部门、上下联动和政策协同,建立完善中小企业运行分析体系,不断优化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和发展环境,持续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附件: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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