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领域
为支持中小微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助力中小微企业防控疫情、复工复产、可持续发展,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在定点云平台首次购买云服务产生的实际费用给予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18〕23号);
(二)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经贸信息规〔2017〕8号)。
(三)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上云资助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7号)。
三、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
(一)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中小微企业上云资助项目预算总额限制。企业先到先得,预算额度额满即止。
(二)资助方式、范围及标准:事中资助。企业根据申请指南,在定点云平台首次购买云服务(含IaaS、PaaS或SaaS)同时提出资助申请。定点云平台在企业支付云服务费用时,按照《深圳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上云资助项目实施细则》第五条资助标准给予扣减,企业直接获得补贴。
资助标准为在单个定点云平台购买云服务实际费用的50%,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
四、申报条件
(一)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和微型企业法人;
(二)在定点云平台首次购买云服务。
五、申请材料
线上或线下填写深圳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上云资助项目资格申请表并提交定点云平台——与定点云平台线上或线下签订云服务购买协议并完成支付。
六、申请表格
深圳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上云资助项目资格申请表,详见附件。
七、申请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由6家定点云平台协助受理企业申请。
受理时间:2020年8月1日9:00至2020年12月31日 23:59(注:以企业支付完成云服务费用的时间为准)。
定点云平台责任单位如下(按单位名称拼音首字母排列,排名不分先后):
(一)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云)
线上申请:
https://activity.huaweicloud.com/sz_enterprise.html
业务咨询:0755-33015885、18026941410、15985882025、950808按1转1
技术支持:950808按1转1
线下受理地点:不支持
(二)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金蝶云)
线上申请:http://www.kingdee.com/topic/sqsy
业务咨询:13168785987郭先生
技术支持:13168785987郭先生
线下受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号金蝶软件园
(三)平安国际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云)
线上申请:
http://decl.pasc-dataplat.pingan.com/smsmb-declmgrweb
业务咨询:15702093556廖女士、13533976730 邓女士、13424062697陈女士、18621917907胡先生、13426313930徐女士
技术支持:13424062697陈女士
线下受理地点:不支持
(四)深圳阿里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阿里云)
线上申请:
https://chuangke.aliyun.com/szwqsy/
业务咨询:95187转1
技术支持:400-80-13260
线下受理地点:不支持
(五)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天翼云)
线上申请:
http://www.sz189.cn/huodong/zxwqy/index.html
业务咨询:10000
技术支持:10000
线下受理地点:联系客户经理上门服务
(六)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移动云)
线上申请:
http://dg.gmccecloud.com/ICTProductAPP/Do1_WebChat/SZZXQY.html
业务咨询及技术支持:
福田:陈女士(13922822860)
南山:别女士(13922822510)
罗湖:江先生(13922822863)
龙华:李女士 (18823806985)
宝安:张女士(13823720881)
盐田:陈先生(13922822513)
龙岗、坪山:杨先生(13602667272)
光明:彭女士(13923760426)
深汕:钟先生(13530591300)
线下受理地点:联系客户经理上门办理
八、申请决定机关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由6家定点云平台协助资助工作。
九、办理流程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发布申请指南——企业选择定点云平台——完成企业实名认证——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定点云平台提交资助申请——定点云平台审核资助资格——定点云平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资助标准给予云服务费用减补——企业直接享受补贴。
十、资助资格的取消
申请企业如在购买的云服务期限内,单方面中止已购买云服务并向定点云平台提出退费,即代表全部放弃本项目已获得资助资金。申请企业与定点云平台协商退费前,需先将已获资助资金全额退回相应定点云平台。
十一、收费
无。
十二、注意事项
(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组织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二)申请企业提交的资料应真实有效,并与报送统计部门相关数据一致,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出现较大误差的,将列为“不诚信企业”,且三年或五年内不得申报财政资助。
(三)申请企业如认为定点云平台的资助协助工作不符合有关规定,可拨打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监督电话:82977348、82977350。
附件:深圳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上云资助项目资格申请表
附件-1
深圳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上云资助项目资格申请表 | ||||
单位名称 | 必填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必填 | 从业人员总数 | 选填(整数) | |
所属行业 | 提供选项必填 | 企业类型(注) | 提供选项必填(中、小、微)型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 姓名 | 必填 | 移动电话 | 必填(11位数) |
证件类型 | 必填 | 证件号码 | 必填 | |
注:企业类型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进行划分。
| ||||
单位责任声明 本单位承诺遵守《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并自愿作出以下声明: 1、本单位对本申请书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与上报市统计部门数据口径一致。如有虚假,本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单位已知晓《深圳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上云资助项目实施细则》(深府规〔2018〕12号)、《深圳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上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关于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及本单位应承担责任等规定。 3、申请书中内容将作为项目评审和审计依据,本单位同意将本申请材料向依法审核工作人员公开,对依法审核或者评审过程中公开的信息,由审核工作人员承担保密义务,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免予承担责任。 4、本单位如在服务期限内中止已购买云服务并向定点云平台提出退费,即代表全部放弃本项目已获得资助资金。本单位承诺与定点云平台协商退费前,先将已获资助资金全额退回相应定点云平台。 5、本单位承诺不存在已获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验收不合格未满3年或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达1年以上,所申报项目无下列情形之一:(1)知识产权争议;(2)同一投入在市级政府资金中多头申报(政策允许的除外)。 6、本单位不存在被国家、省、市各相关部门列为联合惩戒对象情况,如因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执行导致财政扶持资金被扣划、冻结的,本单位有义务申请撤销项目将财政扶持资金全额退还市财政。 7、本单位承诺自行申报该项目。 8、本单位承诺配合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对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 法定代表人姓名(或被授权人):(线下签署须加盖公章) 办公电话: 签署日期: |